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石城县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石城县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石城县琴江镇花园村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城县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另做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工程占地约20000m2(31.2亩),建筑总面积20415m2,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65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8500m2,其他265m2,购置洗猪机、活挂输送器、放血自动线、自动卸猪器、刨毛机、电致晕器等主要生产、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猪15.5万头、牛2千头、羊1千头。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兴才
联系人:赖主任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迎宾大道55号
联系电话:13687071082
邮箱:616893623@qq.com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赣州科净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工业园金发路北端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97-7307730
邮箱:4597877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616893623@q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赖主任13687071082。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