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程序落实工程变更手续,2022年3月29日下午,集团总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吕常珍组织相关工管人员学习《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各子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参会。
会上,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邓平炜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工程变更中涉及的相关申报工作进行说明,变更中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强调国有企业代建项目、市场化融资建设的公益性(民生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均按文件精神执行。
吕常珍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工程变更对于项目目标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编辑:温佳媛 审核:黄小坚 郑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