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13〕388号)《赣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暂行办法》以及《石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为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利益相关者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诉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石城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40亩,建筑面积750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冷藏配送车间、冷冻冷藏库、物流仓储服务设施,冷链配送、信息平台等,办公楼、综合楼及部分商业等,建设进场道路约3.2公里,配套建设给排水、排污、电气、绿化及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3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意见反馈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周边的环境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对该项目规划建设、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其他方面影响的意见或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
(1)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5日。
(2)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伟华 联系电话:18779700166
报告编制单位:赣州德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 毅 联系电话:18879721703
E-mail:48630054@qq.com
赣州德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