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13〕388号)、《赣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暂行办法》以及《石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为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利益相关者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诉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石城县赣江源头琴江河流域(睦富至坝口段及城区支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项目承办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石城县琴江镇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新建两岸堤防(含支流)约20.434km,琴江河两侧堤防护岸6.234km,三条支流堤岸约14.2km,巡河路6.741km,安全防护栏20.434km;整治生态修复琴江河及直流约10.217km河道,其中支流7.1km,河道疏浚,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1800吨,建设一座日处理污水0.6万吨规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琴江河东侧沿江道路,长约3105米,宽24米;建设停车场2个,车位530个;污水管网10km、新建拦河坝一座、温泉引水管网4.5km、绿化亮化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规模约1060亩,涉及征收土地371亩,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530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682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意见反馈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周边的环境、周边的交通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对该项目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经济效益、工程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可能引起的风险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其他方面影响的意见或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
(1)公示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23日
(2)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承办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新欢 联系电话:15079727470
报告编制单位:赣州德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 毅 联系电话:18879721703
E-mail:48630054@qq.com
赣州德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